关于公布乌兰察布市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总成绩、考核和体检相关事宜的通知
按照《乌兰察布市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现将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予以公布,同时对考核与体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详见附件1《乌兰察布市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考市直及旗县市区中小学(含职业学校、幼儿园)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
二、考核相关事宜
市直应聘人员考核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旗县市区应聘人员考核工作由各旗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一)考核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具体日程安排详见附件2《乌兰察布市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考核日程安排表》。
(二)考核方式 考核通过审阅拟聘人员档案材料和了解现实表现等方式进行,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表现等。
(三)考核要求 考生须在规定的考核时间内携带个人档案及报到证(准备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到对应报考地区教育局进行考核,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提取个人档案需要出具调档函的,市直应聘人员请于考核前到市教育局办理;旗县市区应聘人员请于考核前到各旗县市区教育局办理。
(四)考核递补 考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考核不合格造成岗位缺额的,按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三、体检相关事宜
(一)考核合格人员须按规定进行体检。体检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体检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
1.时间、地点:具体日程安排详见附件3《乌兰察布市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体检日程安排表》,体检日程内每天7:30至12:00进行体检,下午不再进行体检。
2.体检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佩戴口罩,并准备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3.体检当日须空腹。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清淡饮食,避免熬夜、饮酒和剧烈运动。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5.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须通过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客户端“蒙速办”APP申领“健康码”,并于体检当天按照要求出示。参加体检的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进行体检,未在规定时间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四)体检递补 考生因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缺额的,按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附:一. 《乌兰察布市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考市直及旗县市区中小学(含职业学校、幼儿园)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
(1).市直岗位(点击下载)(2).集宁区岗位(另行公告)
(3).化德县岗位(点击下载)(4).凉城县岗位(点击下载)(5).察右前旗岗位(点击下载)(6).商都县岗位(点击下载)(7).四子王旗岗位(点击下载)(8).兴和县岗位(点击下载)(9).卓资县岗位(点击下载)(10).察右后旗岗位(点击下载)(11.1).察右中旗普通岗(点击下载)(11.2).察右中旗项目岗(点击下载)(11.3).察右中旗择业期(点击下载) 二.《乌兰察布市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考核日程安排表》点击下载三.《乌兰察布市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体检日程安排表》点击下载 乌兰察布市教育局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