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元宝山区公安分局公开招聘25名警务辅助人员简章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男性警务辅助人员25名。其中:执勤一线辅警21名;技术人员辅警 1 名;退役士兵专岗3名。具体见《元宝山区公安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本人或父母、配偶具有元宝山区户籍(2021年9月1日前取得户籍),技术人员、退役士兵岗位放宽至赤峰市户籍(2021年9月1日前取得户籍); 3.执勤一线辅警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之间出生); 技术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之间出生); 4.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退伍士兵放宽至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 5.执勤一线辅警净身高在170厘米及以上,技术人员净身高不限;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纹身)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符合警务辅助人员体检体能测试项目要求; 7.具备招聘职位表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 此次招聘的人员须服从用人单位统一调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3.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纳入机构编制部门实名制系统管理的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的; 6.有较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8.曾从事辅警工作因违法、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辞职的; 9.本人、家庭成员及近亲属(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或被判刑的,或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与黑恶势力有联系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与缴费、体能测试、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及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元宝山区人民政府官网、元宝山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发布,以后所有其他事宜均在元宝山区人民政府官网、元宝山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发布。 (二)报名、资格初审与缴费 1.报名时间: 2021年9月28日至2021年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2.报名方式及地点: 报考人员请到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仲裁厅(平庄北环)进行现场报名。 3.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相关要求:①报考人员应先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仔细鉴别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体能测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②报名时报考人员需提供学历证书、户口本、退伍证、个人征信报告(持本人身份证可在中国银行自行打印)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如父母为元宝山区户籍,则需提供考生父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如配偶户口为元宝山区,则需携带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户口簿和户籍证明),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二寸近期免冠蓝底彩色照片3张,同时提供在元宝山区人民政府网下载打印的《元宝山区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张,内容详细、准确、如实填写。在填写个人简历时,报考人员需完整填写本人就读中学、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包括上学起止年月,就读大学、院系、专业);需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包括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须填写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否则可不予审查。③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报名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注意事项:①报名全程需佩戴口罩。②出示“蒙速办”APP生成的绿色健康码并经测温正常后方可进入报名场所。③报名场所一次只能进入5名报名人员,其余报名人员在外等候,间隔不得少于1.5米。④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分批次进入室内报名。⑤少交流、不扎堆,打喷嚏遮口鼻。 4.报考资格初审 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与报名同时进行。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审查通过;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审核人员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审核人员审核可以不予通过。 5.缴纳考务费 初审通过者须按照要求进行缴费,在报名截止时间后未进行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报名费20元,考务费50元。 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费、笔试考务费减半收取共35元。 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供相关证明免收报名费、笔试考务费。 除不可抗力因素未参加考试者,报名费、考务费不退还。 6.开考比例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聘岗位。 (三)体能测试 1.报名合格人员请于2021年10月9日登录元宝山区人民政府网、元宝山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查询领取体能测试准考证时间,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考生持体能测试准考证及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参加体能测试。有身高要求的招聘岗位,体能测试前先进行身高测量,合格人员才能进行体能测试。 3.体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共5个项目。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详见《体能测试评表》(附件1)。体能测试成绩在元宝山区人民政府官网、元宝山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公布。 4.体能测试因伤病等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笔试 1.笔试以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相关内容,应聘人员统一使用汉语试卷并用汉语作答。同一试卷用两种及以上文字作答按零分处理。 2.笔试时间。受疫情影响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请报名合格人员及时关注元宝山区人民政府网、元宝山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 3.政策加分。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在元宝山区人民政府官网、元宝山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资格复审 1.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从参加体能测试、笔试应聘人员中,根据体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人数少于3人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同一岗位按1:3比例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2.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本人报名时使用的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毕业证、户籍材料(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个人征信报告的原件。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与提供的有关证件、材料是否一致。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弄虚作假、错误填写民族信息导致加分、隐瞒不得报考信息的,取消面试资格。 4.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没通过资格复审的,按照该岗位体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5.进入面试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50元。 (六)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所有岗位考生须用汉语作答。 2.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招聘单位事先设定的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 3.面试时间。受疫情影响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请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及时关注元宝山区人民政府网、元宝山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 (七)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体测成绩×40%+(笔试成绩+政策加分)×40% + 面试成绩×20%。 报考退役士兵专岗考生在射击、散打、攀登、越障、泅渡、武装越野比赛中获得营级奖励的在总成绩基础上加2分,团级奖励的加3分,团级以上(不含团级)奖励的加5分,多次获得上述奖励的按最高级奖励加分,加分只进行一次。 考试总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出现成绩并列,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警校毕业生、退伍军人优先录取,若无此类人员,则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将另行加试确定。 总成绩在元宝山区人民政府官网、元宝山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公布。 (八)体检 1.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及计划招聘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在元宝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 2.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 3.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色弱、无残疾、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4.视力:单侧裸眼视力在4.5以上(技术岗位人员单侧矫正视力在4.5以上即可); 5.涉毒检测。 6.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九)考察及政审 警务辅助人员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 (十)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元宝山区人民政府官网、元宝山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对实名举报反映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取消应聘资格,所空缺岗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十一)聘用要求及薪酬待遇 1.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十二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2.由用人单位具体负责对聘用人员进行培训。 3.聘用后如发现尚未被追究和正在被追究的违法违纪问题及其他不适合公安机关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要求的情形,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4.薪酬待遇:按照元宝山区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有关标准执行。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密切关注元宝山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发布的各类通知,保持通信畅通,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参与各招聘环节,超过规定时间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3.考生要妥善保管准考证,一旦丢失将无法进入笔试、体能测试、体检等环节。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招聘条件、招聘程序、招聘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七、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为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区人社局设办公室,负责具体招聘工作。
咨询电话:0476-5850023 附件: 1.体能测试评分表.docx 2.元宝山区公安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xls 3.元宝山区公安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元宝山区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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