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盟委编委会下达的公开招聘计划,锡林郭勒职业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教师。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人数
锡林郭勒职业学院本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6人,其中:思政教师1人、专业教师5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名词解释
本次招聘包括“高校毕业生岗位”和“普通岗位”两种。
“高校毕业生岗位”是指:定向招聘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20、2019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的岗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在报名开始日之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7.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80年9月25日(不含)至2003年9月25日(含)期间出生的人员)。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人员年龄条件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5年9月25日(不含)至2003年9月25日(含)期间出生的人员)。
8.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全日制在校生(2022年及以后的毕业生)。
3.试用期内和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含人才引进)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与资格审查(请注意:报名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开展“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工作。对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达不到3:1开考比例(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下同)的“高校毕业生岗位”,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或取消开考,并调剂到“普通岗位”招聘。
第一阶段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9月25日至9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岗位调剂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9月27日
第二阶段开展“普通岗位”报名工作。对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普通岗位”,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或取消开考。被取消开考岗位,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名。
第二阶段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9月28日至9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减少招聘计划或取消开考岗位(含被取消开考岗位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改报岗位时间及方式)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9月30日。
3.报名地点:锡林浩特市蒙锡雅饭店B座4楼2号会议室。应聘人员须提前通过“蒙速办”、“蒙健康”APP、健康锡林郭勒微信公众号、通信行程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申领本人电子健康码、行程码,便于报名当天及时出示。应聘人员进入报名场所时,必须通过手机出示当日有效健康码、行程码。
4.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中,填写学习经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填写就读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填写工作经历时,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和待业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待业),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同时写明是否在试用期或最低服务期内)。对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5.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和相关材料:
(1)《锡林郭勒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
(2)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三证之一)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近期正面一寸蓝底免冠彩照4张。
(4)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一份(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存档单位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原件一份。存档单位出具的证明格式:姓名,某年某月毕业于某大学,该同志档案自某年某月某日存放我处,档案现由我处保管(落款写明存档单位名称、时间,并加盖存档单位公章)。
(6)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以及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不提交所在单位或企业同意应聘证明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6.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对照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温馨提示:应聘人员应保持所留联系方式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应聘人员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二)领取准考证。
应聘人员报名成功后,请及时关注锡林郭勒职业学院官方网站(https://www.xlglvc.cn/),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将在锡林郭勒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发布。对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面试。
1.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备课30分钟、试讲8分钟)。本次招聘如出现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太多,无法在同一天、同一考官组内面试的情形,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考试方式,即增加初试环节,并在锡林郭勒职业学院官方网站上及时公布。初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初试结果仅用于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资格,不计入面试成绩。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进入面试环节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
2.面试地点设在锡林郭勒职业学院,考场地址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证之一)和准考证参加面试,否则不准参加面试。
3.面试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当日,面试顺序抽签决定,面试人员在同一考官组并使用同一套试题。评委现场打分,当场公布成绩。
5.对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的,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6.面试结束后,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在锡林郭勒职业学院官方网站上公布。
7.本次招聘面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最多进行3次。
(四)体检。
1.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同一岗位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组织加试后,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2.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进行。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3.体检医生与被体检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考察。
体检通过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应组成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1.对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在锡林郭勒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人员在本次招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且未满试用期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3.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在服务期限内,不得调离、辞职或以借调名义离开聘用单位,否则按违约处理。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和列编;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应聘人员须提前通过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客户端“蒙速办”APP、“蒙健康”APP申领“健康码”,并于报名、考试当天按照要求出示。“健康码”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健康码”非绿码的人员,以及考前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人员,须提供考前14天内5次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在观察的第1、4、7、10、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相关症状的人员,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
(二)应聘人员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考试日前14天内,应尽量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尽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三)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锡林郭勒职业学院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四)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五)报名和考试期间,应聘人员应自备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环节以外,须全程佩带口罩。
(六)应聘人员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现场管理。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应聘人员,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
(七)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疫情防控工作有新情况、新要求和规定的,将另行公告通知。
六、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锡林郭勒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处全程监督。
(二)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人员必须回避。
(三)对应聘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
七、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
(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考试的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锡林郭勒职业学院官方网站(https://www.xlglvc.cn/)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请考生在考试前做好个人防护,减少非必要流动。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四)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锡林郭勒职业学院官方网站(https://www.xlglvc.cn/)上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五)咨询和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479-8269863(锡林郭勒职业学院)
监督电话:
0479-8264481(锡林郭勒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处)
0479-8278199(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锡林郭勒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1).xlsx
附件2.锡林郭勒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1).doc
锡林郭勒职业学院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