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通辽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市直单位资格复审相关要求的通知 根据《2021年通辽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要求,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现将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笔试总成绩予以公布,并于2021年6月24日-25日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范围:申报通辽市第一中学、通辽实验中学、通辽市工业职业学校、通辽新城第一中学、通辽市蒙古族学校、通辽市蒙古族幼儿园、通辽市特殊教育学校、通辽市实验小学、阿拉腾文都苏编辑部、通辽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暨通辽市少年军校、通辽市教育教研室相关岗位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名单见附件)。 资格复审时间:6月24日-25日工作时间。 资格复审地点:通辽市工会大楼(霍林河大街西33号)9楼视频会议室。 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报名表》(一式二份),一寸半免冠蓝底照片2张; (2)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证件必须一致); (3)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非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持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报告;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制作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全部合格的,打印在有效期内的成绩查询页;自治区内师范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提供所在院系出具的证明;自治区内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提供“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非师范教育类人员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提供服务地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8)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年限的,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连续计算;学生在校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9)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由档案存放单位出具的存放档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10)报考限制户籍岗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11)应聘人员属于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同意报考的纸质材料及单位联系电话; (12)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13)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附件下载:2021年度通辽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市直属岗位资格复审名单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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