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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洲里市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发表时间:2018-10-31 15:00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内教教师函〔2018〕101号)及呼伦贝尔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呼教师字〔2018〕42号)要求,现将满洲里市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范围及方式 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持满洲里市户籍的申请人进行教师资格认证。认定采用申请人网上报名、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符合条件的非师范类申请人说课的方式进行。 满洲里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呼伦贝尔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二、网报时间 10月30日-11月8日,逾期网站自动关闭。 三、网上报名入口 1.申请人网上申报登录网址为: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凡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请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登录;其他申请人员(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人员和非师范类毕业生)请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登录进行网上注册,提交申请信息,按照提示完成网上报名工作。 2.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依据。 3.请申请人自行填写并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和“思想品德鉴定表”。网上报名结束后,需携带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 四、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2018年11月12日-11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现场确认地点:满洲里市世纪大道财政大厦一楼教育局窗口,咨询电话 :0470-6234669。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五、政策要求 (一)专业要求。申请认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申请人所学专业须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 (二)高(中)等院校在校学生只可在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按照相关政策申请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例如,2019年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均不能参加本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三)2017年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且取得两科合格证书的,成绩有效期截止到2018年年底。2019年应届毕业生,若在2017年考取了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科合格证书,在2019年春季申请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时有效。 (四)凡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可免于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六、材料要求 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 (一)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在 “资料下载”栏目下载《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需用A4纸打印,如实填写并加盖相应公章。 要求: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居委会)加盖公章;人事档案在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加盖公章;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专升本在读学生和在读研究生,由就读院校的二级学院、研究生院或学生处等学生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二)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完成网报后可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并本人签字,其中一份由认定机构存档,照片需电子版。申请人电话号码真实有效,并保持畅通,如无法联系到外地申请人,则视为放弃本次认定教师资格。 (三)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学信网学历认证一份。 学历要求: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含职业高级中学幼师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师范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专科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自治区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者普通话水平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六)体检合格表一份,照片需电子版。满洲里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为市人民医院(原第一医院)。统一使用《呼伦贝尔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有效期为一年,2017年11月1日之前的体检结果,在2018年秋季申请认定时无效。请申请人自行下载(见附件),使用其他《体检表》体检结果视为无效。体检需空腹。 (七)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反正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八)对于后期本科学历的申请人,如果专科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则必须提供专、本科毕业证、专科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如果专科是非师范类专业毕业,后期本科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则必须同时提供专、本科毕业证、后期本科毕业生成绩登记表。 (九)小2寸免冠蓝底照片1张,照片背面标注姓名。(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须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jpg格式;电子照片须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体检表、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同一底板。) 以上所有打印材料需A4纸,按文件要求排列好顺序。 七、教育教学能力 材料审核合格的非师范院校、非师范专业的申请者需参加满洲里市教育局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测试时间2018年11月24日(具体时间、地点电话通知),未能按时参加测试人员视为放弃。测试结果将在满洲里市教研培训中心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 八、时限要求:申请人要严格遵守申请各流程时限,逾期不予办理,责任自负。 九、证书制作发放时间 教师资格认定合格的人员名单将在满洲里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门户网站公示,认定工作结束后40天内,完成资格证书发放工作。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或委托他人带身份证和申请人身份证到世纪大道财政局一楼教育窗口领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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