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教育信息技术考试的说明: 依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的意见》(教师﹝2019﹞1号)文件精神,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是新时代高素质教师的核心素养,到2022年构建以校为本、基于课堂、应用驱动、注重创新、精准测评的教师信息素养发展新机制,提升教师面向未来教育发展进行教育教学创新的能力,本次考试设置教育信息技术考试。 二、资格初审、复审提供材料说明: 1.报考“项目人员”岗位,须上传服务项目证书原件,或上传旗县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续聘的农村牧区科技服务员须上传续聘合同或协议原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上传士兵退役证原件。 2.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上传由档案存放单位出具的存放档案证明原件。 3.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年限的,须上传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多段工作经历可累计计算。学生在校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4.资格复审时须提供资格初审上传材料的全部原件及复印件。 三、岗位调整情况: 1.奈曼旗“驻镇中学33”“驻镇中学36”岗位由“蒙汉兼通”岗位调整为“高校毕业生”岗位。其中,“驻镇中学36”岗位备注调整为蒙授生。 2.奈曼旗“驻镇小学7”岗位由“高校毕业生”岗位调整为“普通”岗位,其他条件增加“2008年9月参加奈曼旗统一招录代课教师考试被录用且现仍在岗的代课教师应具备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法定工作年龄之内(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相应年度的工资凭证复印件,及学校出具的法人签字的证明材料)。其他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奈曼旗“乡镇中学5”岗位,“普通岗位”调整为1,“项目生”岗位调整为1,其他条件增加“2008年9月参加奈曼旗统一招录代课教师考试被录用且现仍在岗的代课教师应具备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法定工作年龄之内(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相应年度的工资凭证复印件,及学校出具的法人签字的证明材料)。其他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通辽第五中学营养师岗位取消执业资格要求。 5.通辽市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信息技术”岗位由“高校毕业生”岗位调整为“普通岗位”。 通辽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项工作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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