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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巴林右旗公安局第二次选用工作人员发表时间:2020-12-15 15:21 根据《巴林右旗公安局选用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右人社发〔2020〕178号)的有关要求,结合选用工作第一次报名实际,经巴林右旗公安局选用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并报旗委、旗政府同意,开展第二次选用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用计划 本次巴林右旗公安局选用工作人员为9名,全部为男性。其中蒙汉兼通5名。 二、选用工作原则和程序 选用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按照发布选用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确定初步人选、考察政审、体检、确定选用人员、公示、调入等程序进行。 三、选用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二)自愿从事公安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能够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规定; (三)巴林右旗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斜视、无色盲、无重听、无口吃、无纹身、无精神类疾病、无严重传染病; (五)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4日以后出生); (七)身高在165厘米以上。 四、选用办法 (一)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 1、发布选用公告时间:2020年12月14日; 2、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5日至2020年12月18日; 3、报名地点:巴林右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旗人民政府五楼520室); 4、报名时需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统一制式并填写完整的《2020年巴林右旗公安局选用工作人员审核审批表》; 5、资格初审工作由巴林右旗公安局选用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名条件对所有报名人员学历、年龄、身份和其他相关信息及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不予接受报名。 (二)选用及人员初定 巴林右旗公安局选用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中,按照优先选用条件依次筛选,并确定初步人选。 优先选用条件按照递进关系分别是: 1、能够熟练掌握和使用英语、日语为第一筛选条件; 2、具有法律类专业、公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人员为第二筛选条件; 3、以年龄较小人员为第三筛选条件; 4、如通过以上条件筛选产生的人员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考察及政审阶段,最终确定人选以考察和政审结果为依据,报巴林右旗公安局选用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五、体检 体检工作依据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选用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用资格,从参加选用人员中按照排列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由旗公安局、旗人社局组成联合考察组进行。按照德才兼备和录用人民警察政审条件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察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政审材料,对考察政审不合格者,取消选用资格,从参加选用人员中按照排列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选用考察政审合格后,将拟选用人员名单在巴林右旗政府网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者,先到岗工作,待事业单位改革完成,编制人员解冻后再办理编制和人员调整事宜。 八、待遇 被选用人员享受与旗公安局未转警事业编制人员同等待遇。 九、纪律监督 巴林右旗公安局选用工作人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实施,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选用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虚报、瞒报个人信息的人员取消选用资格,对违纪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本次选用工作,保证选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决定成立巴林右旗公安局选用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包 刚 旗政府副旗长、旗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孟和巴拉 旗公安局政委 牧 仁 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 张志钧 旗委编办副主任 朱丽丽 旗纪委监委驻旗人社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李学臣 旗公安局副局长 赛西亚拉图 旗财政局副局长 李 丹 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牧仁兼任,副主任由李学臣兼任,工作人员由旗公安局、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人员组成。 报名咨询电话:0476—6216202 监督举报电话:17804966721 中共巴林右旗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巴林右旗公安局 巴林右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