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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金霍洛旗事业单位公开引进 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发表时间:2024-07-19 16:05

为充分发挥人才助推伊金霍洛旗经济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新优势,根据《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中共伊金霍洛旗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批准部分事业单位使用空编公开招聘和人才引进的通知》《中共伊金霍洛旗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批准部分安全生产相关事业单位使用空编人才引进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决定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伊金霍洛旗11个事业单位计划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21名。具体岗位要求和信息详见附件《伊金霍洛旗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引进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自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综合素质。

  2.资格条件:

  (1)学历学位要求:取得国民教育序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教育部认证的海外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至2024年7月31日。

  (2)年龄要求: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含),即1988年7月18日(不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含),即1978年7月18日(不含)以后出生。

  3.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所有岗位第二学位、第二学位及辅修学位专业均不可报考。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不含2024年7月31日之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3.鄂尔多斯市各级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和离开鄂尔多斯市工作未满一年的原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登录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yjhl.gov.cn)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同时上传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在校证明(应届毕业生)、学历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报名材料扫描件,以及经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2)。

  2.报名时间:自2024年7月26日9:30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0日17:30,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可能提早报名。

  3.报名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及以上学历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专业等)和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有相关荣誉的要写清符合报考条件的荣誉称号及发证部门)。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所有报考信息提交并成功确认后将无法修改),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参加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名称等,主要参考教育部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报名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目录要求专业名称不一致,但专业学习内容或研究方向一致的,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所学专业名称,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便于资格审核研判。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引进单位负责具体实施,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根据报名提交材料的审查情况,及时反馈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日17:30。

  2.报名人员需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凡是因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报送材料不全、信息内容有误等主观因素导致审查未通过的后果自负。

  3.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面试地点、时间和具体要求见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4.岗位信息表中涉及的有关岗位、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引进单位负责解释。

  5.本次人才引进不收取报名费。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公共基础知识运用能力、专业素养、语言表达能力、形象举止等,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不设开考比例,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准时到达面试地点,迟到15分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不得携带任何参考资料、纸张及通讯工具,不允许以任何形式向考官表述姓名、准考证号等个人信息,违者取消面试资格。应聘人员面试时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事先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行下一环节。

  4.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工作结束后,从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报考人员中,按每个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如果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组织加试确定人选。面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通过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伊金霍洛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人才引进资格。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引进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导致岗位名额空缺的,从符合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2.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应提供《报名登记表》1份,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历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引进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人才引进资格。

  3.资格复审时,凡发现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等真实身份以及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人才引进资格。

  (五)体检和考察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体检和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医院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可到指定的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对象不按时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

  考察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引进单位具体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和违纪违法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经引进单位主管部门党委(党组)研究确定后,将结果报送旗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备案。

  报考人员应在指定时间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从符合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仍按程序进行体检、考察等环节。同一岗位体检和考察环节只递补一次。

  (六)公示和聘用

  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将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伊金霍洛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其引进资格,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15个工作日内,无故不来办理相关手续者,取消其引进资格。引进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本次引进的人才最低服务期5年(试用期包含在服务期内),5年内不得调往伊金霍洛旗以外其他机关事业单位。

  四、待遇

  引进人员均为事业编制,签订合同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等待遇,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可按规定享受鄂尔多斯市人才引进相关优惠政策。

  五、其他事宜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在政治思想、遵纪守法等方面有不良行为的;

  2.个人信息不实的;

  3.政治审查不合格的;

  4.相关证书证件不合格的;

  5.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6.体检不合格或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相关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

  7.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引进或考察资格的;

  8.其他违反引进有关规定情形的。

  (二)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对违反有关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三)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假借本次公开招考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四)未尽事宜由伊金霍洛旗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咨询和监督电话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8828026

  政策咨询电话:0477-8691793

  监督电话:0477-8691798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附件:1.伊金霍洛旗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岗位信息表

              2.诚信承诺书

  

伊金霍洛旗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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