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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师范学院关于2024年银龄教师招募工作的公告发表时间:2024-04-25 09:12 根据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国家银龄教师行动计划>的通知》(教师〔2023〕6号)及《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转发<国家银龄教师行动计划>的通知》(内教师函〔2023〕89号)精神,为发挥广大退休教师的辐射带动、示范引领作用,现面向内蒙古自治区外各高校诚聘相关学科专业领域的高水平退休“银龄教师”10人,来我校从事教学科研、青年教师传帮带和学生学业指导等工作。按照自治区2024年“银龄教师”计划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24年“银龄教师”招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2024年包头师范学院计划招募“银龄教师”10名,具体岗位详见《包头师范学院2024年银龄教师需求计划表》(附件1)。 二、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招募对象 面向内蒙古自治区外招募退休的优秀高校教师。 (二)招募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修养; 2、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正高级职称; 4、有丰富的高校教学科研从业经验,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影响力,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5、年龄不超过70周岁(1954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三、薪酬待遇 (一)学校与拟聘人员签署聘用协议,聘期1-3年,期满考核合格且年龄、身体条件均符合条件者可申请续聘。 (二)聘期内享受年薪制+任务奖励:年薪10万/年(税前),按月支付;奖励额度根据拟聘人员所承担和完成任务情况协商确定。 (三)聘期内由学校提供人才公寓周转房,每学期报销一次往返交通费。 (四)聘期内由学校为个人购买商业意外伤害险。 四、聘期任务 (一)基本任务 1.聘期内须来校全职从事教研相关工作,通过课程教学、教学指导、课题研究、团队建设指导等方式,推动学校提升学科建设、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水平。 2.全身心投入学科建设,组建、带领学科团队开展教学科研工作。 3.承担学生培养工作,每学年应承担至少一门本科生或研究生课程,完成规定教学任务。 4.通过传、帮、带方式指导青年教师,承担培养所在单位或团队学科带头人和青年学术骨干任务。 5.立足学科前沿领域开展研究,参与指导、组织申报一项国家级高水平项目或取得其它有突破性、创新性的代表性成果。 (二)完成学院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五、应聘程序 (一)考核应聘工作由各学院组织,对应聘人员学术背景、科研成果、教学能力和岗位胜任能力等考核指标进行综合评判。具体时间及考核方式由学院确定。 (二)由招聘学院负责对拟聘人员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表现审查和人事档案审核,对审查审核不符合条件者不予聘用。对有师德失范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学院考核通过的“银龄”教师,提交学校会议研究。 (四)经学校同意拟聘的“银龄”教师,学校按照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六、应聘方式 请应聘人员根据《包头师范学院2024年银龄教师需求计划表》(附件1)将以下材料打包发送至岗位列表中公布的邮箱,邮件主题及打包材料统一命名为:“姓名+银龄教师+从事专业”。 (一)《包头师范学院“银龄教师”应聘申请表》(附件2); (二)个人自荐材料; (三)学历、学位证书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原件扫描件; (四)退休证或退休证明原件扫描件; (五)身体健康证明(三个月内三级甲等医院体检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七、其它事项 (一)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包头师范学院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人才科(师资科、师德建设科),联系电话:0472-6193035。 (二)公布招聘人数为学校2024年招聘计划,若某一专业招满,该专业招聘工作提前结束。 附件: 1.包头师范学院2024年招募银龄教师岗位计划表 2.包头师范学院“银龄教师”应聘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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