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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招聘考试专题
招考招聘详情

内蒙古未来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发表时间:2024-04-19 09:04

一、公司简介

内蒙古未来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由赛罕区政府批准成立,由赛罕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公司2024年3月27日成立,业务聚焦赛罕区产业发展服务及人力资源服务,助力赛罕区招商引资及产业发展。根据业务需要现新设子公司。为满足集团公司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结合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要求详见《岗位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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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需求表

)招聘条件

2.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2.公司人才招聘以岗适其人、人适其岗、人岗匹配为宗旨;
2.3.招聘过程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
2.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5.年龄要求详见《岗位需求表》;
2.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岗位需求表》;
2.7.招聘内容从道德品质、知识储备、思维逻辑、专业技能、工作经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专业相关优先为原则,确保为公司招聘合适的人才。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3.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3.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3.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4.现役军人;
3.5.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3.6.全日制教育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1.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站:http://jyhr.ikaowu.com。
1.2.报名时间:2024年4月18日15:00—2024年4月25日12:00。
1.3.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17:00—2024年4月25日17:00。
1.4.缴费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20:00—2024年4月25日23:00。
1.5.报名缴费截止后若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将调整招聘计划或取消开考,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进行改报,改报时间另行通知。
1.6.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1.7.报名时,应聘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数码彩照(jpg格式)。
1.8.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1.9.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
1.10.工作简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报考者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者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
1.11.招录职位要求具有资质证书的,需上传相关资质证书资料。
1.12.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要及时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1.13.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1.14.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1.15.报名期间,请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便按时完成报名和缴费有关事宜。
1.16.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环节,工作人员将尽最大努力帮助应聘人员发现报名中出现的问题,避免造成应聘失败。

三、资格初审及缴费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2.审核人员对审查未通过的简历,应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需补充或说明。
3.初审通过的人员须按照要求在报名网站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即确认报名成功,考试收费120元。
4.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4月26日14:00—2024年4月28日9:30。

四、招聘方式

(一)笔试

1.1.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缴费人数之比)为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报名网站上发布岗位变更公告。
1.2.笔试时间:2024年4月28日9:30—11:00。
1.3.笔试科目分别为公共基础及相关公共专业知识,试卷为综合试卷,笔试共100分。
1.4.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1.5.应聘人员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1.6.成绩查询:2024年4月28日17:00—2024年4月30日17:00,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入口查询笔试成绩,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

2.1.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4月29日(仅在工作时间9:00—11:30、14:30—17:00)。
2.2.需要携带的材料:(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3.招录职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者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
2.4.资格复审地点:另行通知。
2.5.审核人员对考生所提供材料进行审核。复审合格的由工作人员在《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上加盖“资格复审合格”章,作为考生参加面试的凭证。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同一岗位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2.6.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7.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一)面试流程

1.1.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加盖资格复审合格章的《面试通知书》在面试开始前半小时到达指定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的,不提供相关证明的取消面试资格。
1.2.应聘人员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8分钟。
1.3.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4.岗位总经理,副总经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8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视为面试不合格,不予录用。
1.5.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1.6.考试工作结束后,按照每个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并将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一并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范围的确定

1.1.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并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二)体检

2.1.体检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
2.2.应聘者需要复检的,在接到医疗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通知应聘者进行复检。
2.3.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察

3.1.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背景考察,考察由2人组成考察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考察。根据考生学历、工作经历进行考察,如有隐瞒谎报的或给前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其取消录用资格,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1.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1.2.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2.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2.2.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2.2.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2.2.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2.2.3.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2.2.4.办理手续并签订合同,试用期内,对不符合录用条件者可解聘。
2.2.5.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2.2.6.对与行政事业单位或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依次递补,本次招聘信息均以网上发布为准,其它未尽事宜,以招聘方解释为准。

八、纪律和监督

1.1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九、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1.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建立报考人员诚信档案。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十、其他

1.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2.招聘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内蒙古久业公司报名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查询。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
4.考试咨询电话:0471-5619020,监督举报电话:18148265956(注:咨询电话仅依据本简章内容进行解释,简章以外内容一概不予解答。由于报名期间电话咨询人员较多,有可能造成线路繁忙,考生如不能及时拨通电话,请务必耐心拨打或认真阅读本简章内容,以上咨询电话仅在工作时间开放,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本次考试由第三方机构全程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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