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招聘详情
关于伊金霍洛旗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的公告发表时间:2023-05-11 17:04 为大力推进社区建设,强化社区治理,充实基层综合治理力量,提升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为阿勒腾席热镇招聘一定数量的社区工作者,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招聘条件 (一)招聘计划 为阿勒腾席热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60人,其中招聘男性30人,女性30人。具体岗位要求详见《伊金霍洛旗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热心为居民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2.截止2023年5月11日(不含)前具有伊金霍洛旗户籍。 3.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含)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学历取得时间截止2023年5月11日(不含)前,应届大学生学历取得时间截止2023年12月31日。退役士兵可放宽至大专(含)以上学历。 4.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2年5月11日(不含)至2005年5月11日(含)期间出生。 5.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高级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 6.在我旗服务且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不受户籍条件限制。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参加邪教组织,从事地下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5.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3年12月底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6.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8.已在我旗工作的社会工作者(含嘎查村、社区服务人员)。 9.依法不能从事社区工作的人员。 二、实施步骤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3日上午9:00— 2023年5月19日下午17:00。 2.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考生登录“内蒙古云智慧考务中心”网站(网址:http://huangshi.segurospaladio.com/)进行报名。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招聘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诚信承诺书》(附件2)并上传扫描件,然后按照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报名材料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准确填写大专、本科、研究生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院校、院系、专业、学位)和毕业后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未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4)应聘人员应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资格初审通过后将无法修改信息。 (5)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报名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6)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在报名网站上进行,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下午17:00。资格初审时,对审查未通过的,在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提出审查意见。报考人员对《伊金霍洛旗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表》中的学历等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向招聘岗位所在单位咨询(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2.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复审时,无《报名登记表》者,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 3.笔试开考比例为3:1(应聘人数和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减少的招聘计划数调整至其他岗位,调整后在报名网站发布岗位变更公告。 (三)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社区工作者相关岗位知识。笔试统一命题、统一判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采取闭卷形式,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占考试总成绩60%。 2.准考证打印及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网站或“伊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应聘人员凭准考证、本人有效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3.本次考试仅提供国家通用语言试卷,须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若试卷出现其他文字答卷的,按零分处理。 4.笔试结束后,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网站和“伊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2:1(应聘人数和招聘人数之比)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资格复审。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数不足2:1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有关要求及资格复审结果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网站和“伊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公布。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以免贻误时间安排,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相关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证之一)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之前持加盖学校院系和教学管理部门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个人征信报告和《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个人信用查询结果纸质版一份。 (6)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7)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一份;在劳动合同期内的,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一份。 (8)在我旗服务且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9)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4.资格复审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可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2:1比例的岗位,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将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网站及“伊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以免贻误时间安排。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占考试总成绩40%,面试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 3.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证之一),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4.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事先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6.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网站及“伊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六)体检 1.按照每个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再按照该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对按照以上排序不能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的,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 2.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及相关事宜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网站及“伊金霍洛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上另行通知。 3.应聘者需要复检的,在接到医疗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通知应聘者进行复检。 4.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实施,所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体检医院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 (七)考察 1.组成2人以上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考察内容包括政治素养、理想信念、道德品行、专业知识水平、学习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考察主要采取查阅个人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拟招聘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察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结束后,在决定人选前,与本人沟通确认是否决定到报考岗位工作等事宜。 2.具体考察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应在体检结束的10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 (八)公示 根据岗位,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网站及“伊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如有考生放弃聘用资格导致岗位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报考人员按照笔试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聘用人员名单。 (九)聘用 1.聘用。招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将人员分配至各社区工作,主要用于社区专职网格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不服从分配的人员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2.新聘用社区工作者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期为3年;不合格的,予以解聘。社区工作满3年且连续3年考核合格的,可签订续聘劳动合同。社区工作者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和解除。人员按照我旗社区工作者进行管理。 3.薪酬待遇。此次招聘人员的薪酬待遇按照我旗专职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标准执行。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按照有关规定缴纳。 4.取消聘用情形。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报考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手续前被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聘用的,取消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三、其他 (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以任何形式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此次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网站及“伊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相关网站查询。 (四)为保障社区工作的正常开展,本次招聘考试成绩保留一年,自发布笔试成绩公告之日起算,成绩有效期内出现人员空缺时,按相应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的手机畅通,在招聘过程中和成绩有效期内,如因无法联系被取消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71-3298231 政策咨询电话:0477-8691793 监督电话:0477-8691798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1:《伊金霍洛旗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表》 附件2:《诚信承诺书》
伊金霍洛旗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