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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暨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补考(乌海考区)应试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发表时间:2022-12-07 10:12 为切实保障广大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确保2022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暨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补考顺利组织实施,根据当前乌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考试工作及考点实际,现将在乌海考区参加考试的应试人员疫情防控要求和措施告知如下,请应试人员务必充分知晓理解并遵照执行。 一、正常参加考试 应试人员健康码为绿码(当日更新),持本人开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或电子版均可),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采样时间为准,具体时间需在参加首场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 二、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形 1.入场时,不能提供开考前48小时内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2.“健康码”非绿码的; 3.入场前体温检测≥37.3℃,经现场评估不能参加考试的; 4. 正处于封控或隔离期间的高风险区人群。 5.对其他地区推送和我市判定的密切接触者,入场前未完成“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的; 6.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来(返)我市人员,抵达我市后开展“落地检”,入场前未完成“7天居家隔离”的; 7.对从新疆、重庆、甘肃省兰州市、河南省郑州市、广东省广州市和呼和浩特市等重点地区(动态调整)来(返)我市人员,入场前未完成“5天居家隔离+3天自我健康监测”居家隔离的; 8.对从境外返回人员在第一入境点完成5天集中隔离,“点对点”闭环管理转运至乌海,抵乌后未完成“3天居家隔离”的。 9.因疫情防控原因不能自行前往考点参加考试的。 三、安排至隔离考场 考试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或出现咳嗽、胸闷等相关症状,经现场医疗防疫人员初步研判排查,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考生。 四、考前准备事项 1.应试人员须在考试前7天开始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填写《健康情况承诺书》。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2.应试人员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3.应试人员须按要求提前准备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请随时关注乌海市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赴考准备。 五、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1.应试人员考试前非必要不出市。 2.应试人员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 3.因考点内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 4.因防疫检测要求,应试人员务必至少在开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验证入场。逾期到场,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5.在考点门口入场时,扫描“乌海市疫码通”场所码,提前准备好有效期内身份证件、准考证、健康码、行程卡和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备查。 六、配合和服从防疫管理 1.所有应试人员在考点、进入考场内期间除了身份核验时须全程佩戴口罩。 2.如有相应症状或经现场医疗防疫人员研判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按规定服从“不得参加考试”“安排到隔离考场考试”或“离场就诊”等相关处置。 3.应试人员前往考点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含出租车和网约车)。需全程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做到考点和住所“两点一线”,途中不近距离接触其他人。 4.应试人员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嗅味觉减弱或消失、乏力、恶心呕吐、腹泻、肌肉酸痛等可疑症状,应及时主动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并自觉服从考试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经考点医疗防疫人员研判认为可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再追加考试时间;经研判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由考点医疗防疫人员按相关规定妥善处置,不再单独安排补考。 七、如乌海地区疫情防控形势和相关政策有变化或调整,请以最新公告为准。 附件:健康情况承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