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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和县2022年公开招聘乌兰牧骑队员考察及体检通知

发表时间:2022-07-13 10:51

按照《兴和县2022年公开招聘乌兰牧骑队员公告》《兴和县2022年公开招聘乌兰牧骑队员补充公告》(2)、《兴和县2022年公开招聘乌兰牧骑队员考试公告》、《兴和县2022年公开招聘乌兰牧骑队员补充公告》(3)的要求,现已完成本次招聘工作的考试流程,根据兴和县2022年公开招聘乌兰牧骑队员考试成绩,现将考察及体检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察

所有通过考试进入考察名单的考生均需参加考察(附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考察工作由兴和县公开招聘乌兰牧骑队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采用联审的方式进行。

(一)时间地点

考察时间:2022年7月20日9:00至7月22日18:00

考察报到地点:兴和县乌兰牧骑

联系人及电话:张丹丹    18647404740

(二)考生需携带以下证件:

1、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原件;

3、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证明原件;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所有进入考察范围的考生需携带本人档案,档案不在个人手中的由乌兰牧骑出具调档函调档;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考生需携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

二、体检

(一)时间地点

体检时间:2022年7月21日9:00至7月23日18:00

体检地点:兴和县中蒙医院

(二)有关要求

1、体检工作由兴和县公开招聘乌兰牧骑队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兴和县公开招聘乌兰牧骑队员公告》等规定进行。

2、参加体检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并准备近期二寸蓝色证件照2张。

3、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必须空腹参加体检,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少吃油腻食品,戒酒,多休息。

5、考生要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参加体检。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招聘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6、考生要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体检结束后7天内未接到复查或体检不合格通知的视为体检合格。

三、疫情防控

参加资格复审及体检的考生,请关注兴和县疫情防控要求,现场提交48小时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附件1: 兴和县2022年公开招聘乌兰牧骑队员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docx

附件2: 兴和县2022年公开招聘乌兰牧骑队员考察表.doc

附件3: 兴和县2022年公开招聘乌兰牧骑队员体检项目表.xlsx


兴和县公开招聘乌兰牧骑队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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