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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鄂温克旗卫生健康系统招聘42名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发表时间:2022-07-01 16:38

根据《2022年鄂温克旗卫生健康系统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开展,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2名,优先招聘PCR实验室18名检验人员(旗人民医院3人、旗蒙医医院5人、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7人、持证辅助人员3人);其他岗位24人,其中应检尽检采样人员13人(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8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5人)、流调及消杀人员11人,待发生疫情时,由旗卫生健康委员会直接招用上岗。详情请阅读《2022年鄂温克旗卫生健康系统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招聘职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有志从事医疗卫生健康事业;

4.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具体详见招聘职位表(附件1);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须服从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工作安排,不能胜任岗位时用人单位可随时终止用工合同;

7.年龄一般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7月8日以后出生);

8.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如遇特殊情况,由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议定。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与职位表中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者不能参加报名。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简章》、《招聘职位表》

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招聘《简章》、《招聘职位表》通过鄂温克政务网、健康鄂温克微信公众号等相关媒介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8日至2022年7月14日,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进行,如果考生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须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可以代替报名。

3.报名地点:旗卫生健康委员会6楼6003会议室,报名人员需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健康呼伦贝尔小程序核酸检测结果查询48小时内阴性截图。

4.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或聘用资格的,将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5.报名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名一个职位。

(三)资格审核

1.各用人单位高度重视资格审核工作,负责组织抽调专人进行资格审核工作。谁审核,谁负责。对因资格审核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2.资格审核人员要严格按照方案、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职位表》上明确的岗位资格条件审核把关,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准确,对所有报考人员应一视同仁。资格审核期间,对报名人员的咨询问题,由现场资格审核工作人员负责解释。

3.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应届毕业生出具学校提供正常毕业证明即可)、《报名表》一式两份、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报名。按照报名顺序报满为止。

(四)相关培训

报名成功人员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相关工作培训。

(五)体检聘用

1.由用人单位安排体检,体检合格后进行上岗。体检需在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旗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鄂温克政务网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名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递补要求

本次招聘不设置递补环节。

(七)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鄂温克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日。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于20个工作日内办理聘用手续;对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有反映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服从分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在整个招聘过程中,考生注册报名时填写的个人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若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考生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八)薪酬待遇

执行绩效的用人单位,工资待遇参照招聘单位现聘用财政合同制人员待遇执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五险)。未执行绩效的用人单位,工资待遇参照招聘单位现聘用财政合同制人员待遇执行(基本工资+五险)。

优先聘用的18名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为1年,其中含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即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服务期结束后终止劳动合同。应聘者服务期未满之前提出离岗申请,需经所在单位和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

其他岗位24名人员待发生疫情时,可由旗卫生健康委员会直接招用上岗。自上岗之日起参照优先聘用的18名人员薪酬待遇执行。

42人均受旗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调度,基层医疗机构核酸采样岗人员除从事核酸采样具体工作以外,重点保障应检尽检工作任务。

四、纪律和监督

(一)招聘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二)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五、其他

(一)在整个招聘过程中,考生注册报名时填写的个人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若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考生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二)招聘工作期间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鄂温克政务网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三)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政策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教育股0470-8818313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19104701068

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70-8819317   

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0470-8819417

本《方案》由鄂温克旗卫生健康系统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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