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查,以下应聘人员符合聘用条件,现将聘用结果予以公示。
王福生,报名序号05140,报考单位:化德县公安局
兰培宇,报名序号08675,报考单位:兴和县公安局
乌兰察布市公安机关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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